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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15日,中足联官方发布处罚公告,海门珂缔缘球员齐丹因击打对手面部被禁赛4场+罚款2万。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2026年10月7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十五轮场序第300场,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队与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珂缔缘赛事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情况说明及听证,比赛第38分钟,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队32号球员齐丹实施暴力行为,用拳击打厦门飞鹭足球俱乐部队11号球员史乐天面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对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齐丹予以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八条规定执行。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行业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6年10月15日
